为积极开拓市场,进一步提高研究院科技创新能力,做好设计室整合,经院领导研究决定,拟在院、公司、厂范围内公开招聘设计室主任两名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:
1、男女不限,年龄在50周岁以下;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;身体健康。
2、政治素质好,热爱科研工作,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,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,有很强的沟通和控制项目风险的能力。
3、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,勇于承担责任,能带领本设计室人员独立完成科研产品的开发和设计,组织协调后续生产。
二、招聘程序:
1、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聘者,请于2011年11月4日前,在人力资源部报名,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其资格。
2、资格审核合格者将参加由科研办组织、院相关领导及部门参加的初试。
3、初试后,将由科研办综合评议,将结果报院领导处,择优聘任。
科研办、人力资源部
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|